东莞货运网
|
行业资讯
|
货运常识
|
公路运输
|
铁路运输
|
航空货运
|
海运
|
供求信息
|
东莞货运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物流网
>>
货运常识
>> 多式联运的性质和特点
多式联运的性质和特点
多式联运单据可分为流通形式和不可流通形式。可流通形式单据是指联运中至少有一程是海运的联运单据,并可凭此作为提货依据。
可流通形式联运单据的作用与海运提单一样,是证明经营人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管并占有了该联运单据上记载的货物的收据,是运输合同证明,在单据作成指示抬头或不记名抬头时,可作为物权凭证,经有效背书后可以转让。这种多式联运单据一般称为多式联运提单。
不可流通形式单据是货物收据,也是运输合同契约的证明,但是单据不能背书转让,不是物权凭证。
相关文章
多式联运的性质和特点
贵重物品的范围及运输包装
东莞宠物托运流程解析
货运常识托运货物运输险的选择
铁路货运的常识
运到逾期
物运输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
货物运期到限
热门信息
◇
集装箱运输流程
◇
散货运输价格计算方法
◇
东莞市货运物流服务公司
◇
货物运输价格种类及特点
◇
零担货物运输有什么要求
◇
东莞港口各种费用常识
◇
船舶基本知识
◇
东莞环宇物流公司
◇
东莞货运代理应交哪些税
◇
如何理解货物运输保险条
推荐信息
◇
冷藏货物集装箱运输常识
◇
货物运输中贸易术语的运
◇
东莞港口各种费用常识
◇
提单丢失后有什么补救办
◇
货物运输计划的类别
◇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
◇
危险货物托运的办理流程
◇
东莞海运出口报关流程说
◇
货代(海运)的业务流程
◇
货物出口海上运输的基本
服务指南 | 真诚告知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信息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东莞货运网
2006-2008 粤ICP备07045361号